临近30的中年男子李某,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小丽,小丽是一位失足少女,从事的是非法的勾当,为了引诱李某上门“消费”,小丽经常发一些穿着暴露的图片给李某,李某心动了,又不想花钱,就想出了用小丽发出来的照片敲诈她,强迫小丽与自己发生关系,不然会将这些照片上传到网络。
对于中年男子李某的敲诈,小丽还是第一次见,对于这样的男人,小丽都从心底里看不起,想做事又不想给钱,但是现在自己有把柄在手,也只好屈服于李某的要求,在李某指定的宾馆和他发生的关系。
后来警方例行安全检查,见到李某和小丽神色慌张,知道他们肯定在从事非法的勾当,于是警方对他们进行了盘问,小丽率先供认,承认了自己,通过非法途径挣钱的行为,并举报了李某,敲诈勒索自己,强迫自己与其发生关系。
最后警方对小丽以卖淫罪论处,而中年男子李某以敲诈勒索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