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真不应该打这些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歪主意,这几万块钱我自己做点事也是可以挣得到的,现在受到处分,被开除党籍,真是得不偿失啊!"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曾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曾秋泉谈及自己犯下的错误,双眼泛泪,悔恨交加。
原来,2012年以来,国家先后两次下拨了5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到曾家村委会,曾秋泉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之便,擅自拟定不符合领取标准的村民名单上报,且在补助资金发放到个人账户后,私自拿11位村民的存折到银行支取4.24万元,将其中的2.3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曾秋泉被上顿渡镇纪委开除党籍。今年4月,临川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是抚州市今年查处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的一起"微腐败"典型案例,像这样的案例通报市纪委监委今年以来已下发3期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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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的发展离不开村干部的付出,好的村干部能够带领全村发家致富,而一个违法乱纪的村干部则会搞得村里乌烟瘴气!老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番薯!希望该规定之后,每个村都能选举出真正为农民着想、有能力、有责任心的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