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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将激发投资活力 警惕部门审批权利益
[ 编辑:admincn | 时间:2013-11-16 18:53:05 | 浏览:次 | 来源: | 作者: ]

人民网北京11月16日电(张晓赫)负面清单制度将不再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专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昨日播发。《决定》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这意味着,“白名单”的投资管制模式将逐渐成为历史。

社科院学部委员张卓元在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表示,“这是一项非常重大的改革。过去是告诉市场什么可以进,项目逐个审批,大大限制了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渠道与活力;现在除了名单上的都可以进,就为不同资本的同等进入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我国首份区域性的负面清单,于9月底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出炉。而中共中央在《决定》中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而进行的一揽子改革决定,则为负面清单制的全面推开形成保障。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均表示,此次大会提到要在2020年以前完成改革任务,并成立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已开始敦促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决定,接下来,首先要进行的就是要抓紧制定投资领域的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的制定可能会花一点时间,但落实肯定是没问题的。”张卓元表示,在负面清代制定上,政府并不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上海自贸区的清单可以参考,国外的一些清单模式也可以拿来借鉴。但最终还是要根据国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我想在制定标准上相关部门已经有共识,一些涉及国家安全、网络型自然垄断的会进入负面清单,但市场竞争的部分还是会交给市场。”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很有必要。但在部分专家看来,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审批权利益仍是需要时刻提防的两大障碍。也正是基于此,《办法》在一揽子措施中,着意强调,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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