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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缴红利将提至30% 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贯穿国企改革
[ 编辑:admincn | 时间:2013-11-16 18:52:50 | 浏览:次 | 来源: | 作者: ]
原标题:国企缴红利 将提至30%

  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明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内容等,都在《决定》中提出。有专家认为,应该考虑行业差别,进一步细化不同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今后,通过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将实现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共同的发展。

  □大事记

  2003年

  国务院成立了国资委,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大型国有企业进行监管,启动了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2004年

  国务院国资委启动对央企年度和央企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的考核。

  2005年

  国企股权分置改革开展。国资委在中央企业进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并选定宝钢等7家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

  2007年

  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将所有利润上缴财政,然后再从国家财政那里获得投资、亏损所需的全部资金。

  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从当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国有资产立法的空白,国有资产的监管实现了“有法可依”。

  国企改革

  □改革内容

  ◎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解读

  红利上缴比例提高遏制国企盲目投资

  决定提出,2020年央企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国资研究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总经理祝波善表示,全社会对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呼声已经很久。目前根据行业性质不同,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资源类央企上缴比例是15%,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在5%,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他认为,提高红利上缴比例是回归国有资本的本源,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遏制国企盲目投资,还可以促进混合所有制的发展。

  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指出,应进一步细化不同央企的上缴比例,应该考虑行业的差别,国企的发展阶段、经营水平,例如一些正在发展中的新兴产业和亏损的公益型国企上缴比例不宜过高。

  国有企业考核应按业务分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特别强调,国企改革中的分类考核是指国有资本的分类,而不是国企分类考核,有许多央企既有公益性的业务也有竞争性的业务,应该进行分类考核。

  许保利认为,国企划分为两类可能更符合实际:弥补市场不足的国企,这类国企所处领域,市场不能很好发挥作用,如自来水、地铁等;二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石油和电信等目前有行政垄断性质的企业也应划入此类,可细分为寡头垄断竞争。但目前,很多国有企业都是弥补市场欠缺的业务、竞争性业务混合经营。因此,很难将国有企业明确地划分为哪一类。“将国有企业按业务进行重组,然后再进行分类,可能更有可操作性。”

  祝波善认为,国有资本可划分为四类,一类是垄断型,这类国企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有些是寡头竞争、有些是独家经营,对其监管应该有立法保障;第二类是竞争型,聘请职业经理人,与其他所有制企业进行公平市场竞争;第三类是公益性,主要是地方的公共服务型企业;第四类是军工类,不应过于强调利润。

  改组国资投资公司利于国企向下放权

  祝波善告诉记者,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强调了央企集团对下属公司的放权,目前央企集团行政气息较重,下属公司权责不对等,难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如果有条件的央企集团改组为进行资本运营的控股公司,与下属企业能发挥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此外,一些央企集团组成国资投资公司,有利于一些央企分拆出部分业务或项目引进民资,有利于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同时,国资投资公司的建立还可以较好地解决国资进退的问题,效益不好的业务剥离出去。

  对于“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一提法,许保利认为,在中央企业中操作起来,哪些由现有企业改组而成,而新组建多少才合适,这要考虑实际情况。同时,国有资本经营公司的职责定位,它同国资监管机构的关系、对所投资企业的关系及影响,都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探索。2010年,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主要任务是配合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接收、整合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后存续企业资产及其他非主业资产等,从目前的情况看主要起到的作用还是处理边边角角的资产,持有大型央企股权还没有做到。

  打破各种行政垄断与非公经济同发展

  决定提出,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张春晓认为,在铁路、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中下游环节已经逐步放开,关键的环节该怎么做还需要认真的思考。在市场成熟,民间资本成熟到可以进入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时候,我们会逐步在这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这也是国家总体的战略布局。

  “随着市场逐步的发展,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该放开的一定要放开,该引进的一定要引进,该进入的一定要进入,该退出的一定要退出。”他说,但不能为了放开而降低标准,在产业链的环节,民间资本要具备成熟的能力和技术。当达到了一定标准,自然而然就实现了民间资本的进入,也就实现了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共同的发展。

  京华时报记者廖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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