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闯入我演习区域严重干扰我军演练计划的日本自卫队“雷”号驱逐舰。
200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舰出访指挥员、时任南海舰队副司令员肖新年少将(右二)、“深圳”号舰长朱建达上校(右三)在参观日本海上自卫队护卫舰“雷”号时,与该舰舰长宫崎守(左)交谈。
日舰机闯我演习区,既危险又愚蠢
邢广梅
海军“机动-5号”演习刚刚落下帷幕,然而这一正常的中国海军年度计划演练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了日本海上自卫队舰机持续性、长距离、高强度的跟踪、监视及干扰,甚至直接闯入演习区域获取演练情报,严重侵害了中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国际习惯法所享有的公海权利。在中日海上争端剑拔弩张的特定背景下,日本海上自卫队这一举动进一步将中日海上军事力量引向爆发海上武装冲突的危险边缘。这是自继日本传达要“击落”进入钓鱼岛海域的中国无人机之后,对中国采取的又一次挑衅行为。
10月24日至11月1日整个演习期间,日本海上自卫队舰机无视国际海事组织提醒避让的公告,自中国演习兵力从本土出发不久,就跟踪监视,并伴随闯入演习区,予以高强度侦察监视,直至演练结束。期间,中国海军不得不调整了演习科目与进程,使演练计划受到严重干扰。对此,中方曾数次发出警告,要求日舰机退出演习区域,并通过外交途径与日方进行严正交涉,均未取得良好效果。这反映出安倍主导下的日本政坛,正与和平安宁的地区秩序渐行渐远,引起一切爱好和平的人们的警觉。
根据公海自由原则,中国海军享有行使公海自由的权利。在选取演习区域时,中国海军避开了繁忙的国际航道、渔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意义的海区,以及他国海上训练区等,充分考虑到了国际社会使用公海的便利性,以最少打扰的可能设置了该演习区域,时间仅为一周,并经国际海事组织公布,定位为实弹训练区,即国际法意义上的禁航区,各国船机有义务予以避让。因此,日舰机闯入该区并密集侦察,严重侵犯了中方对公海自由的权利行使,与演习期间,中方对演习区内发出遇难信号的日本渔船所提供的人道主义便利做法大相径庭,有悖于国际关系道义准则。
日本舰机的上述行为,不仅对我日常及重大的演习活动造成干扰,而且危及我舰机航行安全,甚至可能引发误判、误伤等意外突发事件,既危险又愚蠢。依据国际法,演习区域的设置有三个目的:令过往船机避免航行危险、防止外国舰机干扰演习、免除国家责任。因此,在国际海事组织予以公告、我方警告的情况下,日方舰艇仍不撤离,如果挨了子弹就是自找的,要知道实弹演习子弹不长眼。干扰行为对我方造成损失,日方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针对日方此种行为,中方有权采取警告、严重警告、警示性射击甚至武力驱离等措施,中国向来讲究“先礼后兵”,下一次就不会这么客气了;根据对等原则,将来遇到日本或者日美的军演,我们也可“闯”他们的演习区侦察监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奉劝日本莫把中国负责任的克制当软弱,在中日关系如此复杂敏感的背景下,这样的误判对于日本很可能是灾难性的。(作者是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法律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