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发布,此前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个中内容的种种分析、揣测,一一得到印证。包括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启动“单独生二胎”政策、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制、让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更公平竞争等数十项重大决策引得外界关注。《决定》涵盖15个领域、60项具体任务,涉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其重要性一如人民日报社论所说,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合理布局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重大突破。
也正是这样的改革强音,延续了执政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三中全会”要做重大决策的惯例,用社会生活诸领域已然确定无疑的改革步骤,给国民和社会以交待:改革是不可逆的,而且必须更全面、更深入地进行下去。
劳教存废,举国关注。2013年初,劳教制度改革的消息通过不同渠道传递,即便只是从改革、调整、暂停抑或“停止使用”等用词上的焦灼,亦可看到劳教制度本身对整个中国社会的深重影响,依然挥之不去。公众对劳教之弊的了解,经由一个又一个典型个案而加深。公民非经法定程序、无须法院裁决,就可以被剥夺人身自由数年之久,人们对这一制度运行现状,从见怪不怪到无法容忍,正是公民权利觉醒、法治观念普及的必然结果。
其实,长久以来,人们孜孜以念的,不仅是劳教制度的沉疴,更是在制度背后,一切违反法治原则的权力扩张必须得到警醒与羁束。因为,其所要回答并直面的,都是人本身,是社会成员能否充分地保有幸福、尊严与权利。
制度为了人,也必须回到人。以此为基点所展开的深化改革讨论,对那些曾经不容置疑的政策措施,才有可能进行足够理性的反思。比如计划生育,是否放开“二胎”的讨论在最近几个月时间中反反复复、充满波折。当讨论引向深入,一项政策背后的民生百态在等待着政策的回应。社会老龄化程度,失独家庭的数量及其生存境遇,已经不容再继续忽视。有理由相信,“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这一对现行政策的调整,仅是“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开始而非结束。跳出既有观念的束缚,摆脱部门利益的牵绊,政策应当且必须回归人性,为人所服务,而非对人造成奴役,这是改革的初衷,也是改革的目的。
改革往深处去,终究会面临“向我开炮”的严峻考验。行政权力的“自我革命”,是更多政府职能的转变,是简政放权的诸项清单,是对泛行政化阴影的廓清,更是对权力运行机制、权力监督和制衡机制的彻底反省。司法改革的纵深推进,此番迎来系统性调整。“省以下法院和检察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并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所试图解决的,是司法地方化的积弊。以往司法机关因人、财、物的受制于人而被地方权力机构所影响甚至操控,而今统一管理之后则需要警惕“人财物统一管理”与“垂直化管理”之间的界限与区别。司法回归法律属性,独立行使司法职权,此处的独立不仅包括与同级党政机关的横向独立,还包括上下级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的纵向独立。司法改革千头万绪,积重但却并非难返,而今所掀开的这一篇章,但愿成为全面回答社会对司法正义期待的开始。
我们需要的是怎样的改革?一份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能否给人、给社会以最强大的信心,关键在于对“改革”本身的理解与共识,也包括对改革难度的清醒认知。改革项目可以林林总总、纷繁复杂,但改革的内核与目标却从来清晰:对政府而言,是限权;对市场而言,是松绑;对公民而言,是赋权。1978年以来的几代中国人,眼见社会生活的万千变化,逐步建立起对改革话语的信奉。改革于这个转型期的国家而言,不仅不可逆,而且再也容不得迟钝、停滞和反复,执政党用一份“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昭告着继续改革的决心,同时也在做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