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15日电(张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已经不是一个新概念。但刚刚落下帷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却赋予其新的内涵和定位。今后,既要发展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也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专家认为,这意味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心将从对企业的监管转向对资本的监管。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今天向全社会公布,《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强调,混合所有制是当前改革的一个方向。混合所有制经济其实是国营资本和民营资本如何组合的问题。国资委将会重点关注资本,而非企业。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从宏观层面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在所有制结构中,既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也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而作为微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
李锦还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核心问题是资本产权建设。此次《决定》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如果产权问题不解决,混合所有制经济会面临诸多风险。其一,产权不明确,容易对国有资本产生冲击,在涉及社会主义政权基础的领域中国有资本要占据掌控地位,比如国家安全、公用事业、资源型产业和高新产业;其二,在引进民营资本的同时,要对民营资本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民营资本不受侵犯;其三,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切记防止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的所有者将资本私有化,变为个人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