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1月7日电(记者赵瑞希)中国国家质检总局7日在深圳公布《质检总局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的意见》,提出包括推进深港检测结果互认试点等18条意见。
意见分为三大部分:支持前海建设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先导区、支持前海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创新、支持前海湾保税港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
在支持前海建设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先导区方面,意见提出推进深港检测结果互认试点,支持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开展检验检疫指定检测机构与香港政府认可检测机构之间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的交流与合作,在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的基础上,探索检测结果互认的具体内容和方式,逐步实现双方检测结果互认。此外,还提出促进前海检测鉴定机构发展、支持前海与香港机场全球物流中心建设、支持前海湾保税港区“前店后仓”储运中心建设、支持前海口岸检验检疫能力、支持在前海率先建设一流口岸。
在支持前海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创新方面,意见提出在前海湾保税港区积极探索快速通关模式、简化程序提升行政服务效率、支持进出口货物快速验放模式探索、支持创新前海湾保税港区货物国际中转配送监管模式、支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支持前海合作区发展低碳经济。
在支持前海湾保税港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保税港区推进整车进口,支持保税港区成为更多进口水果、动植物源性食品、进出口苗木等产品的指定入境口岸,支持保税港区诚信体系建设,支持保税港区现代物流业利用优惠原产地政策快速发展,支持保税港区红酒等产业聚集发展,支持保税港区开展入境检测维修。
前海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锦侠表示,这是“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单位成员里,在国家部委这个层面上出台的首个系统化的支持前海先行先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