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字号”地下钱庄被端
警方展示在“飓风2号”地下钱庄系列案件中缴获的证物。
警方展示在“飓风2号”地下钱庄系列案件中缴获的证物。
广东省公安厅开展代号为“飓风2号”的地下钱庄系列案件集中收网行动,破获案件20余宗,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名,涉案金额达460余亿元人民币。
在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中,除传统的境内外互设资金池对敲、虚构贸易背景骗取外汇等传统形式,还出现了个人拿银行卡到港澳地区套现等行为。警方发现,一些内地居民因为外汇管制的额度限制,大量收集别人的银行卡,到港澳提取外汇,然后转移。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曾祥龙、黄康灵、张晓璐
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发布会透露,近日,在公安部统筹指挥下,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江门、茂名等地警方开展代号为“飓风2号”的地下钱庄系列案件集中收网行动,破获案件20余宗,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名,初步统计涉案金额460余亿元人民币。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介绍,去年下半年,广州警方接到黄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的线索,其实际操控的银行账户多达50余个,与此同时,深圳、佛山、东莞等地公安机关也相继发现多个地下钱庄犯罪线索,相关账户每日往来资金流巨大。广东警方随之成立专案组,将该系列案列为“飓风2号”专案。针对新的犯罪形式,特别是地下钱庄资金拆借、调配等特点,专案组重点打击以骗购外汇、境内外对敲等手段将资金非法转移出境的违法犯罪,以遏制资本外流。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力求对上下游钱庄等进行全链条打击。
黄守应透露,目前地下钱庄犯罪也出现了新特点,除了传统的境内外互设资金池对敲、虚构贸易背景骗取外汇等传统形式,甚至还出现了个人拿银行卡到港澳地区套现等行为。“警方发现,一些内地居民因为外汇管制的额度限制,大量收集别人的银行卡,到港澳提取外汇,然后转移。”
新特点
除了传统的境内外互设资金池对敲、虚构贸易背景骗取外汇等传统形式,甚至还出现了个人拿银行卡到港澳地区套现等行为。“警方发现,一些内地居民因为外汇管制的额度限制,大量收集别人的银行卡,到港澳提取外汇,然后转移。”
梁某某及其兄妹继承了父亲的客户,以各自家庭为单位合伙经营地下钱庄
“金字招牌”被端
家族经营“二进宫”
今年1月,佛山警方发现一条地下钱庄犯罪线索。通过调查,警方发现梁某某有非法为他人兑换外币的重大嫌疑。专案组初步锁定梁某某兄妹及其妻子等4名“梁家”地下钱庄案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发现这个被称为“梁家”的地下钱庄团伙,是一个典型的家族地下钱庄。早在上世纪90年代,梁氏家族就开始做地下钱庄生意,由梁某某的父亲经营,其子女做帮手,帮忙联系客户、转账等。2001年,该家族就因为经营地下钱庄被公安机关查处过。在中断了一段时间后,2010年,该家族又重操旧业,并且由梁某某及其兄妹继承了父亲的客户,以各自家庭为单位合伙经营地下钱庄,各个家庭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互通有无,大肆为他人非法兑换外币,赚取汇率差价获利。
“梁家”在当地钱庄的圈子里口碑很好,从不拖欠货款,手续费点数低,成为圈子里的“金字招牌”,也是地下钱庄的“老字号”。办案民警介绍,“梁家”从不打广告,也不派发卡片,都是靠着老客户的口碑介绍新客户而不断积累资源,其客户来源也多种多样,比如有外贸公司、子女移居国外、留学、做生意的、去港澳购物等。每天的资金流水多时达到几百万,如果资金不够,就跟其他同行拆解。
由于此前有过被抓的经历,该家族反侦查能力很强,都是在家里通过电话与客户联系,做外币兑换时,以现金交易为主,不通过银行转账,家中只留存少量的现金。近日,佛山警方组织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对“梁家”地下钱庄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捣毁地下钱庄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扣涉案资金人民币20余万元、港币50余万元,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
以支付货款的名义转移到境外指定账号,从中赚取汇率差价、利息和佣金
空壳公司虚构贸易
日交易达千万美元
去年年底,公安部向广东警方下发一条特大地下钱庄案相关线索,广东省公安厅经过初步侦查,发现该线索涉及的地下钱庄资金流向复杂、多种犯罪手法交织,涉案账户3800余个。由于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一些涉案人员闻风而动,或是逃离案发地,或是将涉案公司关门注销,加大了侦查破案难度。
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首先通过他人的身份注册一个空壳公司,或直接在网上购买一个空壳公司,花费2~3万元可购买到注册的全套资料。然后制作虚假的合同,以购买设备等名义到银行去申购外汇。接着,以支付货款的名义转移到直接控制的境外指定账号,或者卖给下一手的钱庄,又或者转到客户账号上,从中赚取汇率差价、利息和佣金。其资金每天结清,快进快出,日交易记录达千万美元。
经过重重“抽丝剥茧”,警方发现一批还在活动的、疑似犯罪团伙掌握的境内空壳公司,并循线追踪,先后发现了以林某某、陈某某等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组成的、以老乡关系为纽带的犯罪网络。经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发现,2012年至2015年期间,深圳市东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等40余家企业,涉嫌利用其控制的50余个账户,先后为北京、深圳等地的千余家公司、企业非法支付结算人民币,并采取虚构贸易背景、提供虚假单证等手段实施骗购外汇,再转移至境外。
深圳警方近期组织警力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开展收网行动,成功侦破上述特大地下钱庄骗购外汇系列案,一举捣毁犯罪窝点2个,抓获涉案人员10余人,冻结账户银行150余个,初步统计涉案账户资金流水达170余亿元人民币。
旧货店藏地下钱庄
用旧货店阁楼作为办公场所,在路边接收支票
去年,东莞警方破获一宗地下钱庄案,在对该案的侦办过程中,警方发现该市石碣镇黄某琼涉嫌多次“套水”人民币,涉案金额达8亿余元,据此线索,警方将黄某琼纳入侦查视线。
经侦查,警方发现黄某琼仅为该市石碣镇一名普通村民,无固定工作,而其银行账户每天均有一两百万元人民币的交易流水,其工作与资金流动状况极为不符,有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的重大嫌疑。
随着侦查的不断深入,警方发现黄某琼胆大心细,利用多种手段开展犯罪活动,用不起眼的旧货店阁楼作为办公场所,安排不同人员在路边接收支票,使用多个账户进行交易或转账。
今年3月上旬,东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琼、林某权等6名犯罪嫌疑人,缴获非法买卖外汇相关账册一批,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700多万,初步统计涉案金额高达60亿元。
珠宝店主关店改行
利用珠宝批发店铺作掩护,非法买卖外汇
去年下半年,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收到一条反映宗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的线索。“大庄”黄某某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等犯罪活动,其名下实际操控的银行账户多达50余个,每日往来的资金流非常巨大。
经查,黄某某的地下钱庄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华林寺一带。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交代,其自小家境贫困,初中毕业后独自来到广州打拼,后来通过自身努力开了一间经营珠宝批发的店铺。因店铺的主要客户是外国人,黄某某经常要进行本外币兑换。
比如,有外国客户到店铺进货,店主不收外币,黄某某就趁机低价收购这些外币,转给店主人民币,然后拿到小北路一带去高价卖掉,从中获取差价。随后,黄某某便利用珠宝批发店铺作掩护,干起了非法买卖外汇的勾当,后来更一发不可收拾,干脆关闭了珠宝档,怂恿他妻子也一起“全职”开展“地下钱庄”业务,每天交易至少十几万,截至案发时,其交易的金额已近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