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业者跨海求偿告大统 第一波索赔526万元台币
据台湾媒体报道,大统混油风暴烧到大陆,经销大统油品长达八年的厦门祥顺和公司,不堪库存及商誉损失,昨委托律师向彰化地院递状,请求民事赔偿526万(新台币,下同)多元,这是两岸食安纠纷大陆来台求偿首例。
律师蔡文彬说,526万只是第一波民事赔偿请求,另还有为数不小的退货退款损失。因目前仍在继续受理及统计中,将在法官开庭时,提出确切财产损失清单求偿。
蔡文彬表示,他的当事人大陆籍叶姓负责人向大统长基求偿,一是卖不出去的库存货,10月22日盘点库存的特级纯橄榄油、橄榄葵花油等油品,共15036瓶,进货价格1867800元。
第二是商誉损失。蔡文彬说,祥顺和曾获厦门市工商局颁发“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并成为厦门进出口检验局的“食品安全合作研究所”;如今因大统长基掺伪假冒的混油案影响,商誉受到严重打击。
蔡文彬说,去年祥顺和营收是人民币7000多万元,叶姓负责人决定请求营收百分之一的商誉损害赔偿,即70万人民币,换算新台币为340万元。
蔡文彬说,上月大统爆发混油案,大陆媒体大幅报道,福建厦门、晋江、大嶝地区消费者纷纷退货退款。祥顺和的经营据点已将大统油品全部下架,大陆消费者有人要求原价退钱,也有人要求三倍价退款。
叶姓业者拥有祥顺和、天润和二家公司,原本是代理金门高粱酒经销商,2005年起经销大统油品。
台认证食品之后若再出包
“经济部”与“农委会”负责人将负责
由台当局认证的16种安全标章食品,近年来竟有十种发生问题。“经济部长”张家祝、“农委会主委”陈保基昨(12)日在“立委”要求下,表示三个月内会完成清查,并承诺认证食品之后若再出包,他们会对此负责。
“立法院”昨天进行施政总质询,民进党“立委”蔡其昌质询,若清查完毕后,标章再出问题,张家祝、陈保基应承诺负责。张家祝、陈保基则点头说“好”。
“行政院长”江宜桦表示,相关食品标章确实要全盘制度检讨。“经济部”、“农业委员会”已在清查GMP 、CAS等标章产品,清查完毕预计需三个月。
此外,“政务委员”张善政昨天邀集相关部会,审查“食管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法”重点有三,一是提高食品掺伪业者最高罚锾,从1,5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刑责由三年提高到五年;二是提高食品标示不实最高罚锾,从2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第三是设置食安保护基金。
“修正案”将在周四提交“行政院”核定,随后将送入“立法院”审议,预估最快可在明年初上路。
张善政表示,“新版食管法”将授权当局或地方可以筹设食安基金,财源主要来自罚锾移拨,但若有需要,日后也可编列公务预算。食安基金用途,可作为消费者集体诉讼经费、健康风险评估,或补助与食品安全及消费者保护有关的费用。但无法直接用来赔偿消费者,消费者损失,仍必须向造成伤害的厂商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