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间,外国队来南京进行友谊赛(那时凡国际比赛都是友谊赛)是件大事。不说别的,一个“兄弟国家”的足球队来访,大军区首长、省市主要领导,以及该国的驻华大使和武官夫妇都要出面观看。1972年11月18日的下午,江苏省足球队与阿尔巴尼亚人民军“游击队”足球队在南京五台山体育场的比赛。场内显著位置,张贴着观看比赛的注意事项,要求观众贯彻“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对客队要热情友好,要讲礼貌,客队入场时要鼓掌欢迎,客队离场时要鼓掌欢送”。比赛结果,阿队以二比零获胜。事后回忆:人家体力确实比我们好,下半场我们跑不动了。
多年后,查阅了那次来访的档案:客队来宁前,已在北京踢了三场球,一平二负,阿队队员情绪低落。后来和江苏、上海、辽宁、广东、湖南的五场比赛,阿方全胜。最后一场,阿队和湖北队1比1握手言和。赛后队员回到饭店,服务员忙着帮阿队队员洗晾球衣,殊不知阿队的许多球员只有一身球衣,靠它打完全部九场比赛;客人去餐厅用餐,服务员为他们拉门,他们说“我们不是资产阶级,没有必要”。
离开南京前,每人获赠了价值十元左右的纪念品。十元钱在今天看来微不足道,但1970年代末的上海大学生,每月的伙食标准不过十五元;学生每月领取的最低一档助学金仅九元。
阿方客人站在南京长江大桥上,感叹道:“如果世界上有七大奇迹的话,大桥应该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