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年增长71倍(网络配图)
34年来,国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71倍。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增长58倍,年均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5%。同时,城乡居民拥有的财富显著增加,2012年末,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39.96万亿元,比1978年末增长1896倍,年均增长24.9%。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居民拥有的财产性收入从无到有,2012年占人均全部年收入比重上升到2.6%。
统计数字显示,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现金消费支出16674元,比1978年增长52.6倍,年均名义增长12.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908元,增长49.9倍,年均名义增长12.3%。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明显优化,2012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2%,比1978年下降21.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3%,下降28.4个百分点。居住条件极大改善,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2.9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26.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7.1平方米,增加29.0平方米。消费领域不断拓展,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彩电、电冰箱、空调、电话等耐用消费品逐步普及,汽车、电脑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提高。2012年末,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移动电话、计算机和家用汽车拥有量分别为212.6部、87.0台和21.5辆,分别比2000年末增加193.1部、77.3台和21.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