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一个年仅23岁的女孩,对家人谎称自己是副局级干部,而其家人居然也相信了。最终,这名姓纪的女孩还骗了亲舅舅105万元。今天上午,纪某在昌平区法院出庭受审,她当庭痛哭,声称父母早就离异,母亲没有抚养她,她骗的是抚养费。
旁听席上一片同情欷歔声
“你是否在昌平区发改委任职?是否担任过副局级干部?是否有能力办理福利分房、调动工作等事项?你的领导家人是否出过车祸?”对于公诉人的一系列提问,纪某的回答均是“没有”两个字。
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撒谎的纪某,只有中专文化,也没有固定职业。但是,在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间,纪某谎称自己是昌平区发改委副局级干部,编造能够办理福利分房、调动工作及领导孩子出车祸等虚假事实,先后骗取自己的亲舅舅朱某人民币共计105万元。检察机关认为:纪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私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朱某曾多次询问外甥女事儿办得怎么样,而纪某一直推托。不过,在回答辩护人的提问时,纪某介绍说,早在1995年,父母就已经离异。而对于父母的离婚,她舅舅也有责任。纪某表示,从小到大,都是父亲抚养她,母亲却从未尽过抚养的责任。父亲抚养她越辛苦,她就越恨母亲。于是,她通过撒谎,骗了舅舅105万元。纪某说,这些钱其实是她妈妈和舅舅俩人的。
“我长到23岁,记忆里和妈妈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每次见面就是吵架。我家里涉及拆迁的事,妈妈老让我给爸爸要钱要房,我就觉得她心里没有我,只有钱。”纪某说,即使她到了看守所,妈妈给她写的两封信里,也是问她为什么撒谎,也是向她要钱。纪某当庭痛哭说:“她从来没有关心过我,我想问她,钱能不能挽回亲情,她的心里有没有这个女儿?”
听着纪某在法庭上的陈述,旁听席上也是一片同情的欷歔声。
“我没想过事情有那么严重,这些钱我都花了,我不想留着这些钱。”纪某的内心处于矛盾状态,一方面,她觉得花了这些钱,就能解恨,就能变相报复母亲和舅舅;另一方面,挥霍了上百万元,她又觉得对不起舅舅,并在事后给舅舅打了张200万元的欠条,想多还给舅舅些钱。
她被母亲舅舅送上法庭很悲哀
纪某所在的村委会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请书,称纪某从小乖巧,此次犯案事出有因,请法院对其从轻处理,村委会愿意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对纪某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纪某舅舅的代理人则当庭表示,纪某诈骗的105万元是一笔巨款,她又没有大额消费,短时间内花不完,请法院调查纪某及其家人的银行账户及财产情况,以利于追回赃款。
在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纪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成长经历的特殊性,请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而纪某的辩护人则认为,纪某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此外,其辩护人还认为,此案表面上是一起刑事案件,但其背后却是一个花季少女的情感纠结。纪某的母亲未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其母亲甚至不清楚女儿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对于女儿是否在发改委工作都不了解。这使得纪某对母亲有深深的怨恨。而纪某在看一起电视节目时,节目里涉及在北京要养大一个孩子所需的费用,她父亲说:“女儿,你知道爸爸养大你多不容易了吧。”于是,纪某就产生了骗母亲抚养费的想法。其辩护人认为,纪某的母亲对于女儿形成不健全的人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纪某的母亲和舅舅还把纪某送上法庭,真是一种悲哀。
庭上第一次对妈妈说对不起
“我十分想念我爸,我让他失望了。我很爱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的父亲,我不知道,如果我被判坐牢,我的父亲怎么生活,我觉得天都塌了。”纪某在自我辩护时再次痛哭,她知道做错事了,虽然现在已经晚了,但她仍要在自己的23年人生经历中,第一次对妈妈说声对不起。
休庭后,纪某被法警押出时,哭着朝旁听席喊妈妈,纪某的家人则互相搂抱着痛哭不已。但是,在庭后,法官允许纪某与其家人见面时,纪某的妈妈却再次质问女儿为啥不还钱,纪某对妈妈喊:“你不是我妈,你别对我说话。”而纪某的父亲也质问前妻:“你为什么给她钱?你不欠她的你给她什么?”
昌平区法院今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