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马新斌)10岁男孩成成(化名)在邻居家玩耍时,拿回一张没有设密码的2万元定活两便存单,父亲李某见到后不但没有让儿子归还,反而带着儿子到银行把钱取出。后邻居报警,李某被警方拘留。昨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用邻居存单取钱花了一千多
昨日上午11时许,在杨陵区人民法院门口,成成向我们讲述了两个多月前发生在他和父亲身上的经历。
成成说,8月底的一天,他去邻居家玩耍时,在卧室门口捡到一张绿色的纸片,里面夹着一张身份证。当时,他并不知道那是存折,心想着可以用来叠个东西,便装在口袋回家了。
回家后,他拿纸片叠纸鸽子时,被父亲李某看见。当问到存单从哪里来时,他就说是从邻居家捡的,父亲便把存单收了起来。过了两天,父亲带他去银行把存单上的2万元全部取了出来。之后,父亲拿这些钱还了一些债,还给他买了一些学习用品,总共花了1700余元。
成成的亲戚孙某说,在李某取钱一周后,丢失支票的邻居报了警,警方通过银行监控视频找到了李某,随即将其拘留。之后,李某家很快就把2万元还给了邻居,而邻居也给他们出具了谅解书。
李某的邻居权女士说,他们之所以给李某出具谅解书,主要是考虑到孩子小不懂事,还有李某家的情况也不太好。另外,两家的关系一直都挺好的,事情发生后,他们对李某也不埋怨,而成成还是像以前一样来他们家玩耍。
明知是邻居存单还取钱
但作为李某的辩护律师,陕西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的说法却和成成大相径庭。
王建华说,她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上清楚看到:“存单是成成从邻居家桌子上的酸奶盒子下面拿的,他以为里面有钱。当时成成一块拿回家的除了存单和身份证外,还有一张银行卡。李某发现存单后,打了成成一顿后才知道是从邻居家拿的。李某在带着孩子去银行取钱时,因为李某不会写字,便让成成签了字。取了钱后,李某给家里买东西花了1700元,剩下的钱都藏在家里。身份证被他扔到了一口废井里,银行卡则丢了。”
就上述这些事实,王建华也专门问过李某本人,两次的说法都是一样的。
王建华说,昨日开庭,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但考虑到李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再加上钱已追回,检察院建议法院对李某适用缓刑。最终结果,法院将择日宣判。
陕西天之骄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华说,公诉机关对李某以盗窃罪起诉是合理的,李某在明知孩子拿回来的存单是邻居家的后,不但没有归还,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把钱取出来予以支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李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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