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李先生在丰台某酒店洗澡时发病,后身亡。为给父亲讨公道,女儿小李在该酒店大堂摆遗像、挂横幅等,向酒店索赔。
酒店认为小李的行为使其经营受到影响,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10万元。
日前,丰台法院判决李女士赔偿酒店损失1万元。
原告:被告酒店内设灵堂
酒店诉称,去年4月3日,李先生在客房洗澡时突发脑溢血,工作人员及时报120将其送医,并垫付了医疗费。次日,李先生在家人将其转院途中去世。去年9月14日,李先生的女儿小李带着家属等多人来到酒店,要求50万元赔偿。遭拒后,小李带人强占了酒店大堂,打出“讨公道”横幅,还在酒店大堂设灵堂,阻止酒店正常经营。酒店多次报警。
酒店认为,小李等人行为导致酒店经营受到巨大影响,已预订的旅游团队也取消了订房。为此,起诉“组织者”小李要求赔偿损失10万元。
被告:未致原告停业
“我只是跟随者,当时母亲、哥哥和姐姐都去了,还有其他几个朋友,摆放遗像和横幅也不是我的行为。”小李说,旅游团是从酒店后门进入,酒店也没有因此停产停业,因此不同意赔偿。
法院:酒店受到负面影响
法院认为,小李为向酒店索要其父死亡赔偿款,采取不正当方式,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评教育。根据双方所述及现有证据,小李的侵权行为有一定持续性,对酒店正常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故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