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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时事
天津人买北京底商投资蹊跷变身居委会(组图)
[ 编辑:admincn | 时间:2013-11-10 00:55:18 | 浏览:次 | 来源: | 作者: ]

天津人买北京底商投资蹊跷变身居委会(组图)

天津人买北京底商投资蹊跷变身居委会(组图)

在配套公建中,有居委会等标注 摄/法制晚报记者 毛占宇

法制晚报讯(记者 毛占宇)在东二环内的天娇园小区购买底商投资,办房产证时购房人惊讶地得知,房子中的28平方米,竟然是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社区居委会的定向安置用房,不能办房产证!

花钱买的房,莫名其妙成了居委会。从2010年7月开始,在天津生活的购房人李刚(化名)为了维权,几乎每周都要在津京两地往返3次,先后通过协商、信访、诉讼等方式,和开发商、规划委、住建委等“交锋”。

但时隔3年多,事情还没有解决。眼见小区房价涨了近6倍,房子仍然是“部分居委会产权”。

离奇遭遇

来京投资 天津人东二环买底商

在天津一家监理公司工作,也算是房地产业内人士。

2008年初,他见北京楼市火热,想抓住机会在北京买套房子作为投资。

于是他和家人来到北京,到崇文区(现东城区)白桥大街附近看天娇园的房子。

李刚回忆说,天娇园小区规模不大,只有3栋楼,多数房子是为回迁户准备的,只有一栋是商品住宅楼,且大多数房子已售出。

但他认为,天娇园位于东二环内,地理位置优越,将来升值空间一定大。

2008年3月,他和母亲与开发商北京天华津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约,共同买房。合同约定,李刚和母亲购买天娇园2号楼某号底商,性质为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72.66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8377.69元,房款一次性付清。

2008年5月底开发商交房,李刚随即把房出租。

房管部门告知 房子部分是居委会的

按照合同约定,2010年6月1日前开发商应为购房人办下产权证。但过了这个期限,房产证还没办下来。

开发商把办理房产证事宜委托给一家律师事务所。有律师致电李刚,房产证办不下来,他只能自己找开发商办。

李刚以为是律所“嫌麻烦”,于是自己带着买房全套材料去了原崇文区的房管部门。但房管部门给他的答复让他愣住:这套全款买的房子,竟然没法办全部面积的产权证!

李刚说,当时是负责房屋登记管理的一位姓于的科长接待自己。“于科长查询后告诉我,我买的房,在房管登记系统里被分隔成两部分。按照原规划,底商只有1号至7号,但我的房子被拆分成6号和8号,面积分别是44.66平方米和28平方米。

于科长告诉他,28平方米的8号底商,房屋用途已经不是商业用房,它变成了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社区居委会的定向安置用房。而定向安置用房,不能办产权证。

居委会被指知情 但不会来“抢”房

李刚说,由于房屋产权出现特殊争议,于科长从系统中把李刚买的房屋进行产权冻结。后来,于科长又把开发商的人叫到房管部门,协商解决此事。

协商过程中,天华津政公司的领导一直没露面,一直让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来处理问题。

李刚说,28平方米的8号底商,居委会用房的性质已经无法改变。孙姓工作人员对他说,开发商已经和居委会达成协议,不会来和李刚“抢”这28平方米,并且房屋格局也不会有变化,让李刚“正常住”。

“当时开发商说,办房产证的事他们确实无能为力。可以给我补偿,或者在天津给我找一套底商。但我没答应,我还是想要我买的房子!”李刚说。

李刚告诉记者,之后他继续和天华津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电话,商量解决办法。但过了几个月,双方还是没谈拢。

维权无果

手里没证据 起诉市规划委失败

2012年1月,李刚在律师的建议下,以自己和母亲的名义到东城法院起诉北京市规划委,认为该委向天娇园开发商颁发的规划许可证导致自己购买的房屋从72.66平方米缩水到44.66平方米,行政许可事项违法,要求法院予以撤销。

法院组织了一次庭前谈话。北京市规划委拿出规划图等材料,称天娇园虽然做过规划变更,但是针对整栋楼的外形做出的,根本不涉及某些底商从商业用房变更成定向安置用房的问题。

李刚手里没有证据反驳北京市规划委的说法。2012年2月10日,他听从律师的意见,到法院撤诉。

起诉开发商 一审被判“证没法办”

之后,李刚以母亲的名义起诉开发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为自己办全部购房面积的产权证,并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17000余元。

北京天华津政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出庭应诉。东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确实应该为李刚办理房屋产权证。但法院向房管部门调查得知,涉案房屋部分被开发商变更为居委会,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因此法院无法支持李刚这部分诉讼请求。

2012年11月28日,东城法院只判决开发商赔偿李刚违约金17000余元。李刚不服,提出上诉。

住建委人士:此事系本市首例

起诉开发商期间,李刚也试图通过住建委解决问题。他特别想弄清楚,自己花钱买的房子,怎么就变成了居委会用房。

他试图通过熟人关系了解真相,辗转托了4个朋友,终于找到一位从北京市住建委退休的干部。李刚希望通过他到北京市住建委查询相关档案文件。

2012年10月,李刚下了火车就带着材料直奔北京市住建委。

“为了抓紧时间,我走路走了一脑门子汗。但没想到,托到的这位退休干部,把我带到了市住建委的信访部门。我就这么成了‘上访户’。”接受采访时,李刚笑称。

他说,北京市住建委信访部门负责人受理了他的“信访”,收下买房材料。

两个月后,李刚再次赶到北京。“那天是2012年12月12日。”李刚对那天记忆犹新,“因为北京那天特别冷,冻得人伸不出手。”

住建委召开了协调会议。李刚说,这次他得知,他买的房子其中的28平方米,自始至终就被规划成居委会面积,但不知为何,竟然又被开发商当商品房卖给了自己。

他说,当时,市场处处长、登记中心科长等与会领导都对他表示同情,说这是北京首例。但最后,解决方案没定下来。

住建委回函 建议司法途径解决

2013年2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回函:“目前,我委正与市规划委积极沟通,并协调开发企业妥善处理信访诉求。”

但又是两个月过去,事情没了下文。2013年4月23日,李刚再次书面投诉。

2013年6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第二次回函:“经查,北京天华津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房屋用途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信访人反映的购房用途问题,建议与开发单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这个回复与李刚的诉求相差甚远。

二审宣判 法院建议告住建委

收到信访回复的4天前,起诉开发商的案子二审宣判。二审期间,开发商仍未出庭应诉。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屋的部分性质属于定向用房,该事实尚未发生变更,所以,要求开发商办产权证的诉讼请求,条件不成就,法院暂不支持。

最终,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刚说,法官建议他打行政官司,起诉北京市住建委。

2013年7月4日,李刚又来到北京。“我都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为这事来北京了。”李刚说,他只记得那天是“处长接待日”,奔波匆忙再加上紧张,他一直用脱下来的衣服擦汗。

李刚说,当时北京市住建委市场处处长答复,这个事涉及诸多部门,一个市场处解决不了,需要多方协调,决定指派专人处理。

从2010年7月到现在,李刚几乎每周都要在北京和天津两地往返3次。

他苦笑着说:“北京的地铁,我比有些北京人都熟悉。”

3年多的奔波里,李刚找过开发商,也找过规划委、住建委等各个政府部门,所有的话只围绕一句展开:我家花钱买的房子,怎么就变成居委会了,它凭什么是居委会?

“现在,市住建委又说,让我找开发商自行解决,法院都找不到开发商,我去哪儿找人?”接受采访时,李刚无奈地说。

近日,李刚又收到北京市信访办的延期通知书,称事情正在调查,让他耐心等待。

“这是我让律师给北京市信访办提交信访函后,收到的第二份延期通知书。真的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他无奈地说。

今年9月,李刚陪着怀孕的妻子赴美,迎接孩子的降生。

在美国这段时间,他晚上睡不了几个小时。他得想着打越洋电话,给北京市住建委负责处理这件事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进展。

“北京时间9点来钟,是美国当地的傍晚;如果在北京时间下午联系事情,就得深夜起床。每次打电话都得算好时差,很辛苦。我特别期盼电话那头给我一个好消息,但是……”说到这里李刚叹了口气。

尽管北京市住建委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承认,住建委在这件事上有责任,但如今,开发商找不着了,其他政府部门也都说不清,为什么业主买来的房子会成为居委会?它背后的隐情是什么?

一位房地产业高管根据多年业内经验分析说,建设居委会是小区开发商法定义务,把配套公建面积当做商品房出售,很可能是经济利益驱使,容易发生在资金不足的小型开发商身上。

而北京市规划设计院制定的规划总平图上只标注居委会面积,不标注具体位置,也给开发商留下可钻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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