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家暴,伤害者往往是女性,然而,洪山区张家湾的余晓锋(化名)就要喊冤了:这一年来,自己的工资上交九成,还被妻子的烟头烫得体无完肤和赶出家门,被迫求助律师,近日终于离婚。
今年34岁的余晓锋2012年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同龄的妻子程女士,并迅速确定恋爱关系。双方考虑到年龄都已经不小了,短短几个月后便决定结婚。
婚后,余晓锋才发现妻子跟自己的性格严重不合。平时,妻子大手大脚,经常跟朋友出入酒吧、KTV等高消费场所。更让他不能忍受的是,妻子还有许多不良嗜好,比如抽烟、酗酒、脾气暴躁,稍不如意便对自己又打又骂,甚至还用烟头烫自己的胳膊、大腿。
今年2月,妻子刚刚生完孩子,谁知初为人母却变本加厉,脾气越发火爆,后来干脆将他赶出家门。无奈下,余晓锋只好搬到单位吃住。尽管如此,还是每月将自己5500元工资中的5000元交给妻子,自己仅留500元当生活费。
今年8月初,余晓锋转行做投资,因为效益不太好,暂时不能补贴家用。程女士便经常对他又打又骂,还主动要求离婚,如果不同意就要“跳楼自杀”。近日,余晓锋不堪忍受,找到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事宜。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叶鑫律师见到余先生时吓了一大跳,只见他袖管和裤角一拉,伤痕累累,有的已经结痂。叶鑫震惊之余告诉他,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因女方分娩不到一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的除外。因此妻子程女士提出离婚,法院应予以受理;同时,女方经常打骂、用烟头烫张先生,余先生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要求女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在律师帮助下,余晓锋终于协议离婚,脱离了苦海。(记者 祁燕 通讯员 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