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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时事
男子吸毒后驾车致多人受伤多车受损 获刑两年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11-08 21:50:53 | 浏览:次 | 来源: | 作者: ]

  晚报讯 吸毒后产生幻觉,驾车横冲直撞,致使多名行人受伤、多部车辆及设施受损,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毒驾案作出一审判决,驾驶员薛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是上海首例“毒驾”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

  80后的薛某有吸毒史。今年3月30日晚,薛某吸毒后在外无故殴打一亲戚后,怀疑被打者会找他“麻烦”,就想到外面避风头,于是借用了他人的一辆黑色别克牌轿车,开车前往浦东灵岩南路某小区找其舅舅帮忙调解其打人一事,到了舅舅家小区门口,因保安说车不是小区的不让进,薛某便将车堵在门口并与保安发生争吵。在进出车辆被堵的情况下,薛某竟将车来回前进、倒车,在撞了多辆轿车和电瓶车后,强行调头沿灵岩南路向北逃窜。

  薛某开车至长清路、三林路段时,车辆直接冲上路沿,又撞伤避让不及的多名行人,并撞上了一家商店的卷帘门停车。交警到场后,薛某被带至公安机关。薛某的行为致使行人蒋某、程某、钱某、陈某受伤,其中蒋某、程某的伤势已构成轻伤;各类车辆及设施损坏,物损金额达27万余元。

  上海市人体生物样本 (尿液类)毒品检测报告单,证实3月31日,被告人薛某的尿检结果为甲基苯丙胺阳性。

  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主动检举他人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同时,薛某在家属的帮助下已对多名被害人作出了经济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四名被害人受伤,其中二人构成轻伤,多辆汽车及设施不同程度损毁,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薛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系立功行为,且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结合薛某在家属的帮助下对多名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依法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毒驾”目前仍是一种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本案中的“毒驾”是引发犯罪的诱因。经检测,薛某系吸毒人员,其驾车过程中急进、急倒,横冲直撞,与他人车辆相撞并撞伤行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到道路交通安全,侵犯了无辜人员的财产利益,危及到他人的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案件后果,薛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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