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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时事
87岁患癌老翁状告儿女不孝 称只想你们来看看我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11-07 00:36:51 | 浏览:次 | 来源: | 作者: ]

耄耋之年,本该享受天伦之乐,却忙着找律师、写状子,要把自己的三个孩子告到法院……南京市民成老先生(化姓)今年87岁了,虽然现在衣食无忧,但是孩子们却“远在天边”。几个儿子和女儿一直不愿意回家看他,屈指一算已经有7年时间了。眼看风烛残年,他只求“孩子们能够常回来看看,陪陪老爷子”。

“大儿子在我老伴在的时候就不来了,大女儿在老伴去世后到现在,有7年没有登门,二儿子偶尔回家,可是每次回来的时候都是自己干自己的事情,不跟我讲话,这来看我等于没有来嘛。”老人掐着手指,一个一个地数着数。他说身体上的痛苦更甚的是精神上的孤独,感受不到一点家庭的温暖,“觉得在南京没有亲人了。”

“2006年正月初四,我听到敲门声以为是孩子们回来过年了,可是我打开门一看,大女儿只是将二儿子送到家门口,丢下一句‘你们谈吧’就走了。”老人说到这里,已然是声泪俱下,“这么多年,他们从来没有问过一声‘爸爸,你还好不好’。”

现在老人的生活开销来源于自己每月3000元出头的养老金和部分子女给的赡养费,有的甚至把钱放在信封里找人捎过来。“我的钱够用,可是就是缺少关心。”前段时间,老人看到有关新闻说,法律规定孩子有义务“常回家看看”,突然眼前一亮,随后找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他要告其中的三个子女。

接手该案的江苏正大求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连华告诉记者,老人的诉状上,并没有多少财力上的要求,更多的期望是孩子们能够在春节、元旦、端午、中秋等节日回来看看自己。“关心关心病情,跟他聊聊心里话”。

不过李律师指出,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确实规定与老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定期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不过关于定期的界定比较模糊,回家探望几次无法具体量化。老人胜诉的希望很大,不过具体执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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