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
倡导“晚、稀、少”
1978年
中央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
中央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
中央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4年
中央提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198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指出:“农村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包括独生女,要求生二胎的,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后生第二个孩子。”现行生育政策基本形成
2013年
放开“单独二胎”
(夏杨 董柳)